道德经

第三十六章

做事之前,首先要明白做的事情的前后原理。
将要收敛它,它必是已经张开的;将要变弱它,它必是固有就是强的;将要荒废它,必是本身就是兴盛的;将要夺取它的,必是之前给与过他,他手里有你要夺取的东西。这就是可以知道的微小的常理。柔弱的慢慢变强,强盛的衰退变弱,因此柔弱胜刚强,也是物极必反的道理。就像鱼儿不能脱离它赖以生存的水潭渊,国家的利器是国家根本保障,不能随便展示给敌人看。
将欲翕之,必固张之;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;将欲废之,必固兴之;将欲夺之,必固与之。是谓微明。柔弱胜刚强。鱼不可脱于渊,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