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第七十二章

要舍弃“自见,自贵”,追求“自知,自爱”。
当人民不畏惧统治者的威压时,可怕的祸乱随之而来了。不要让人民无法安居乐业,不要阻塞人民谋生的道路。只有不压迫人民,人民才不会厌恶统治者。因此圣人总是有自知之明,却不自我表现;有自爱之心,却不显高贵。所以要舍弃“自见,自贵”,追求“自知,自爱”。
民不畏威,则大威至。无狎其所居,无厌其所生。夫唯不厌,是以不厌。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,自爱不自贵。故去彼取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