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

第六十五章

绝胜弃智,民利百倍。遵循于道,合于自然。
古代善于为道的人,不以道在民眼中彰显自己的圣明,而是以道让自己在人民眼中显的愚钝朴实。人民难以治理,就在于治理的人运用过多的智巧权谋。因此运用智巧权谋来治理国家,是国家祸害。不使用智巧权谋治理国家,才是国家的福祉。知道这两种治理国家的模式就是懂得了如何治理国家的法则。常按这个法则治理国家,就是有玄德。玄德又深,又远,与事物一起返璞归真,然后就会就达到最大的顺合于道。
古之善为道者,非以明民,将以愚之。民之难治,以其智多。故以智治国,国之贼;不以智治国,国之福。知此两者亦稽式。常知稽式,是谓玄德。玄德深矣,远矣,与物反矣,然后乃至大顺。